近年来,新乡市在政府采购领域聚力“加减乘除”四类举措,加快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一是提升服务效能做“加法”,缓解企业压力。一方面,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企纾困,推进预付款、“政采贷”等工作,增加企业现金流。另一方面,构建政府采购“诚信体系”,开发政府采购当事人在线“四方互评”评价功能,实行联合惩戒。
二是简化交易流程做“减法”,降低交易成本。首先,制度性成本“清零”,取消政府采购投标、履约保证金并禁收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。其次,降低企业投标及维权成本,实现采购交易全流程信息公开,采购线上询问、质疑、投诉,维权“零成本”。
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做“乘法”,提高采购效率。压缩流程时间,对合同备案、签订、验收、支付等时间节点智能预警,开发“放新招”手机移动APP终端,提高采购效率。
四是破除企业准入壁垒做“除法”,确保采购公正。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前,对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。出台采购文件、采购合同、采购人内控制度、惠企政策卡等范本,打造“新乡规范”。推行暗标评审,实现评委“盲评”,杜绝“人情标”现象,切实提高采购透明度。
2024年前三季度,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占全部政府采购总额比例达95%以上,向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融资2.61亿元,提供“预付款”“首付款”等5300多万元,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。(尚学之)